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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短情长》“怎么会爱上了他,并决定跟他回家。
最近,乔乔推荐我听了一首很火的歌: 《纸短情长》很好听。这首歌讲的是,男孩和女孩分手了,女孩忘记了男孩,并爱上其他人,还和其他男孩一起回家了,可男孩却忘不掉女孩,一直想着女孩。 女孩选择忘掉的记忆,正是男孩最舍不得忘掉的。 你看, 有生之年遇到你, 竟花光我所有运气。 能够相遇,就已经是万幸了,怎么能奢求长长久久一辈子在一起呢。 2 我的故事都是关于你啊。 我长这么大,唯一谈过的一次恋爱,我所忘不掉的,都是和你有关的故事啊。 我到底欠了你什么,做梦都要让我难过。 我真的好想好想你,每次我经过我们曾经去过的地方,每当我深夜睡不着的时候,总会想起你。 你知道吗?我又一次来到和你去西安旅游的地方,我站在城墙上往下看,两年前你还和我站在这个地方拍照秀恩爱呢。 其实,当时和你恋爱的时候,我已经想好了,要生几个可爱的宝宝,养一只猫一只狗,共度余生。 我甚至想好了,我们宝宝的名字是什么。 这样的结局,是我没有料到了。 你应该已经不再想我了吧,你的故事已与我无关,我却陷在和你的故事中走不出来。 有时想想,人为什么要谈恋爱,一个人过不也挺好的吗?非得折磨自己,把自己搞得如此痛苦。 不过还是想说,能遇见你,我一点都不后悔,至少,我曾经拥有过你,拥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 我想,我再也不会像爱你一样再爱别人了。 3 你选择遗忘的,是我最不舍的。 你已经把我忘得干干净净了吧,你又有了新欢,你肯定不知道,你忘掉的恰恰是我最舍不得也最不想忘记的。 就好像有人说过的:抽烟的人永远闻不到自己身上的烟味,被爱的人永远不知道爱你的人有多辛苦。 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注定不可能在一起。 明白这个道理,也无法阻挡我想你。 明白许多大道理,告诉自己不可以陷在爱情中,还是在你这里栽了跟头。 真的好难过,不能陪你从年少懵懂到成熟长大。不能陪你一起度过未来的时光,不能再分享你的喜怒哀乐。 4 网易云音乐上关于这首歌有一个热评: 我跨了两个省,去找我一直心爱的姑娘,满怀欣喜的在前天跨年那一晚亲口跟她说了我爱你,然后她拒绝了我。 天黑了,在一个陌生的城市路上找不到方向,离火车开动还有15分钟。这是我第一次来郑州,也是我最后一次吧。 -1°,多云,大风。 忽然之间就明白了,许多人为什么宁愿和喜欢的人做朋友,也不愿意捅破那层关系,因为做朋友比做恋人要走得远。 5 如果你正在谈恋爱,记得要好好珍惜彼此,希望你们拥有关于彼此的全部故事。 我也知道,这个世界上只会有少数人会在一起一辈子,希望你们是那少数人。 即便不是,能长一点就长一点吧。 至少,不要留下遗憾。 如果可以,希望你能找到那个爱你、宠你的人,和他共度余生。 最后: 就算你曾经被一个人伤害过,他也教会了你很多东西。 记得用这些东西,让自己的未来狠狠的幸福。 好好爱自己。 如果快乐太难,那就祝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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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永远都追不到你?
等,不会孤独终老的。 学了那么多恋爱的技巧,懂了那么多所谓的人情世故,在一个傍晚推开酒馆的门,却听过路的旅人说,女孩已经登船走了。 你把该想的都想好,舞台上的山水云雾,明月大江,身上穿的长袖冠帽,金刀铁马,都准备得稳妥,帘子一开,就等一个人落泪。 我知道很多人像你,很努力的准备,开幕奏乐,结果位子空着,鼓声越来越急,回荡在不大不小的剧场里,铜锣一响,你发现,人没来。 其实感情有时候,就是挺无奈的。 我以为曲声一响,就有梦幻,我以为俯下身来,就有娟红。 但可能我想得还是简单了。 我最喜欢陈升的《牡丹亭》,有一次我一个人开车,电台里主播说,让我们播一首老歌,男主播说,是什么歌呢,女主播说,你猜,男主播说,我猜不到,女主播说,她说了什么我忘了,但是音乐出来,是陈升的这首歌,陈升的声音就像台北的老男人,他心里在说,猜你MB,我要开始抒情。 为了爱,感到心慌焦虑。为了爱,感到心慌焦虑。 黄粱一梦二十年,依旧是,不懂爱也不懂情。 陈升这个人一抒情,就是大浪淘沙,弄得人沉默,刘若英也是这样,这两人的歌,听着都挺无奈的,两手一摊,我没什么办法。 感情里无奈的一面,就是你现在面对的情况,谈不上为什么,因为有时候找感情不是动一寸进一寸的问题,有人说谈恋爱我当然要努力,火力全开,这个我不拦你,岿然不动确实没有什么胜算,但是我今天要说的是,火力全开,也未免能全尽其功。 我记得那天,这首歌的歌词和我一起穿梭在高耸的楼宇之间,我也奇怪,为什么我一直无法遇到一个,我喜欢的人,又或者我曾经喜欢的人,为什么一个也没有留住。 再过几年,但凡你有过回忆的人,都要结婚了,但凡你信誓旦旦的人,你早就不在乎了,这时候,你轻而易举的就可以累觉不爱,你走下舞台,很容易就成了一个通透的人,没有牵挂与眷恋,成为了一个献身于为人民服务事业的,大写的人,正直,善良,风趣,五官端正。 但是你谁也不爱,你成了身边人的灯塔,劝他们这样,那样,但你谁也不爱,谁也不爱你,我一想到这,就感到恐慌。 我觉得你某种程度,和我一样恐慌,让你全心全意的人,在哪,你不知道,多少年过去,你不可能再为了一个人骑二十公里,只为了说一句我到了你下楼,你不单不可能,你还要嗤之以鼻,你一定非常的恐慌。 尽管你小心翼翼的保留,但似乎一松手,就要云散,你立马就要化身成铁人,无坚不摧。 可谁要这种无坚不摧。 方丈说,看破红尘,方丈那么牛逼,女人跟人跑了,看破了红尘,几十年过去,方丈在山下摘一朵桃花,却发现根本记不起女人的样子,佛祖说,成了,圆满。 方丈泪流满面。 小和尚问,师父,你是开心吗,方丈摇摇头。 你只要不想等,不愿信,你站起来,关灯,收拾干净,拍屁股走人,出来你就是铁人,没有人伤得了你,但这应该不是你想要的。 我觉得我们苦苦追寻,苦苦搏命,最后在喝大酒的夜晚看见哥们和他的女人走了,留下你一个人影子被路灯拉得老长,我知道你会问自己一些,为什么我要一个人,是不是我就要一个人。 我曾以为你是春天我曾以为你是春天 你想起华英雄里陈浩南说自己命犯了什么天煞的孤星,一头白发,老婆死在大火里。 你就容易变成那些自作坚强的铁人,看破一些莫名其妙的红尘。 这世上容易的,就是看破红尘,难的,恰是命里打滚,轻而易举,说一些不痛不痒,都是没想明白。 我倒是更愿意劝慰自己,可能就是时候没到,我虽然不知道这个时间要等多久,我也一个人面对舞台,感到束手无策,我那么迫不及待的要一个女人,其实还是不懂感情。 我以为我跋山涉水,穿过了森林草地,就什么都能搞定,但感情的答案似乎也不在这里。 我准备得再好,并不能换来爱情。 后来我明白,感情不是我打十个怪,升五级,感情真的是刷一辈子,才爆出一把的武器。 有时候,爱情就是要等,与你的能力,财富,情商有关,可你有了它们,所向无匹,结果还是要等。 我不是来劝你成为一个什么优秀的人,或者什么放浪的情种,我是想告诉你,当你觉得自己已经有了一切,并不能代表,你就能拥有爱情。 耐心等,你一放弃,你就化身铁人。 无坚不摧,看破红尘。 任何东西,只要太深,都是一把刀。任何东西,只要太深,都是一把刀。 这世上好多人等的不耐烦了,就说我这辈子不需要女人,不需要男人,我要一个人活,走遍世界,成为一个孤傲的旅人,他们就看破红尘,随处布道,可我不愿意,我觉得,烂就烂在这,功德圆满,我满不了。 如果你觉得自己没有问题,那么就只能坐下来等,你一个人等。 时钟在响,你很急,你想,放他妈的狗屁,根本就已经来不及。 我和你一样,也在想,是不是这个人来过,我却不小心把她撵了出去,还是她错过了班机,根本没有想到这里。 你坐在台上问自己,搞这么一出,有什么意义呢,大风吹呀吹,谁有闲工夫看戏。 我所有的烟花只能一瞬,但是这一瞬,只有这一瞬,我不能错过你。 我由衷的希望,在散场的最后一秒到来之前,空荡荡的剧场里走进来一个人。 可能她没有多好看,也没有多聪明,她蹑手蹑脚的选了一个边角的位子,傻乎乎地看着你,剧场的灯光不多不少,不明亮也不昏暗,它们恰到好处的勾勒在她或圆或尖的脸额上。 因为风寒而微微发红的鼻头,因为温暖而微微饱满的唇肉。 你就一定要说: 等你很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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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你的这 9 年
很久没有写过东西了,今天想记录一下喜欢你的第几百万个瞬间。 这已经是我们认识的,第 9 个年头啦。 如果要用颜色来形容生活,那么我的初中是灰色,高中是黑色的。 很高兴这些年都能有你的参与,不是说让我的生活变成了彩色,但是感谢你给了我一盏灯,让我不至于在黑暗中独自前行。 谢谢你,这 9 年。 第 1 年。 第一次看到你,坐在第一排,心里想:这个班是流行个子高的坐第一排吗? 那年我刚脱下叛逆少女的名头,因为在之前的学校胡作非为导致我妈气到半年卧床不起差点带我去看心理医生,然后强制我转学。 那是一段直到现在我都不愿意去回忆的时光,那是我最糟糕的时候。 第一次遇见你,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小鹿乱撞怦然心动一眼万年。班主任带我进教室,让我坐在第一排的角落。 我一眼看到了你,第一排正中间,因为腿太长导致桌子的前半部分都被顶起来了。 当时只是奇怪:这个班是流行个子高的坐第一排吗? 当时我可能还带着叛逆少女的气息,头发半边长半边短的,下课之后新同学过来跟我搭讪说:“你好酷哦。” 那个形象可能太过深入人心,导致我后来很多次跟你表白你都不相信。 其实第一年我们还不是很熟,对你的印象就是大高个子、爱打篮球、学霸、班长。 还记得有一次被你没收了小说,我现在还怀恨在心呢。 赶在这一年的尾巴我们当了一次同桌,之后关系才慢慢变好。但是因为跟你太能聊天了,我们只做了两周同桌就被残忍分开了(笑 行吧,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第 2 年。 心里犹豫不定很久,在想,喜欢是什么感觉,我对你的感觉是喜欢吗? 然后有一天上课,突然明白了,就是喜欢。 我从来都是一个慢热的人,以至于占用了半个学期的物理课来思考喜欢你这件事是不是真的。 后来怎么突然开窍的我也忘了,那就感谢一下物理老师吧。 第 3 年。 有过开心也有过难过,但是心里还是觉得你一定会喜欢我。 因为我说的每一件小事你都记在心上,因为你对我比对别人好。 这一年我因为一些事被同学孤立,只有你每天陪我聊天陪我发呆甚至陪我上厕所,每天到教室会帮我把桌子擦干净。 我知道你有一点小洁癖不喜欢别人碰你东西,就故意像宣示主权一样在你桌子上写写画画你也从来不会生气。 我不喜欢别人在聊天的时候发“哦”,跟你说过之后你再也没有发过了。 你看你对我这么好,肯定老早就喜欢我了吧,别不承认。 我从来都是有话直说不喜欢把事情憋在心里,所以初三这年每天向你表白,你也每天坚持拒绝我(微笑)。 但我当时打心眼儿里觉得,你肯定喜欢我。 后来我们因为关系实在太好了,老师觉得苗头不对就把座位调开了,当时我刚好在单方面跟你生气就没有主动找你玩,没想到你也没来找我,并且没意识到我在跟你冷战。 这件事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气!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第 4 年。 我们分开啦,还是想你。 上课的时候想,下课的时候也想,有不会的题目时总想问问你,可是你已经不坐在我的后桌了。 适应一个新环境对我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有你的日子感觉格外难熬。 没有人再借作业给我抄还在旁边看着提醒我哪里要改一下;没有人在我放假回来手忙脚乱来不及交作业的时候帮我写作文然后批评我放假干嘛去了;也没有人耐心地教我难搞的化学题还告诉我怎么背化学式会快一点。 没有你的时候我总是手忙脚乱。 第 5 年。 我交了新朋友,有了新的圈子,没有怀念过去了,但是我的新朋友都知道你。 我跟每一个新朋友都说了你,说了我那些年明晃晃的喜欢。 隔壁班有一个男生背影很像你,我每天做课间操的时候看到他都会觉得开心。想着如果你能跟我在一个学校该有多好。 这一年我也没少跟你表白威逼利诱,你也从来没有屈服。哼! 第 6 年。 决定不喜欢你。 嗯。 第 7 年。 我们少了联系。 你有了女朋友,我是通过朋友圈知道的。 看到那条朋友圈的时候很难过,我以为我在你心里还是很好的女生朋友。 至今都一直让我耿耿于怀的事就是这件。 我还记得那年情人节我看到你朋友圈时,明明心里一直告诉自己“过去了过去了不在乎不在乎”,可是眼泪还是唰地流出来了。 也没什么不甘心啊不高兴,就是觉得我好像突然被你从人生里抹去了似的。 想到高二的时候也有一次,你玩真心话大冒险输了,发了一条动态说有女朋友了,当时我看到的时候内心没什么波澜,但是眼泪突然就下来了。 我跟朋友开玩笑说,是不是因为喜欢你太久眼睛形成机械记忆了。 第 8 年。 你来珠海我带你出去玩,结果找不到路了,还是你带着我走的。 我觉得我身上自带迷路系统。直到现在每次出去玩,只要我指路必错。我为这件事崩溃了很久,感觉应该给身体里装个指南针才行(好像也没什么用)。 那次你来珠海玩我带路时信心满满,结果最后还是迷了路,我只要一迷路就开始内心崩溃,你还打趣我说:“没关系,反正地球是圆的。” 我觉得当我男朋友最辛苦的一件事,大概就是每次走对了路还要被我怀疑吧。 第 9 年。 我向别人介绍你时可以称呼你为:我男朋友。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接受了我们只能当朋友这种设定。 所以再次向你表白的时候我说:“我接下来说的话你看完就都忘了吧。” 你说:“好。” 然后我说完了。 结果你说:“可是我不想忘”。 一切好像又没有道理又顺理成章。我说 22 岁收到的最好的礼物就是你了。 最近我们又要开启长达两个月的异地恋模式,我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给你发一句“宝贝早”。这几天起得很早,总是一醒来在聊天界面开始跟你自言自语。 今天早上说我头疼,然后看到你醒来回我的第一条消息是“不会是着凉了吧”,紧接着是一条“早”。 突然觉得感受到了“醒来觉得甚是爱你”这句话。 还想说一些什么的,但是又想了想还是不说了,剩下的故事以后留着讲。 这么多年过去了,身边的人来了又走。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长情的人,自始至终不可以被替代的,都只有你一个人啊。 然后跟大家讲一个笑话。 前几天跟男朋友生气,躲在卫生间等他进来哄我,等了好久都听不到他的动静,只好拉下脸给他打了两个视频电话,结果他没有接。 心里想着完了,这下出不去了。 过了一会儿听到他在外面问我:“你是不打算出来了吗?”然后强行把我带出去了。 等我消气之后他很得意地问我:“你知道你在卫生间那会儿我干嘛了吗?” “你干嘛了?” “我睡了一觉。” …… 为此我让他写了三百字的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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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秋风里,就觉得踏实
最近在学一个对我来说全新的学科,为了在即将到来的正式课程里能不那么吃力。涉及到的书很多,抱在怀里倒也不觉得重,准备一点点慢慢地走,每一步都踩在坚硬的岩石上而不是沙子上,步子就也轻盈多了。 下午的时候多半都在学习,上一次这样的学习状态应该是大三的时候,那会儿为了准备一系列的语言考试几乎要扎根在图书馆里。转眼过去了两年,我却好像还是当时那个有了目标就往前跑的自己。挺神奇的。 学累了的时候,就会下楼拿个快递。最近快递很多,可都是要带走的东西。每次拿好快递后,我都会在院子里走一走。天气凉了很多,风里一丝燥热都没有,完全是受人喜爱的风,属性为攻。 这应该算秋风吧,虽然这个秋不深。 就因为这几个小时的书,每次那会站在秋风里,都觉得心里特别踏实。是那种不急着到未来,也无悔过去的踏实。 到傍晚的时候,我就会披上一件衬衫出去游泳。算起来也游了一个多月了,这个夏天的傍晚都是泡在水里度过的。 天气转凉后,游泳馆的人就少了很多,剩下来的多半都是认真在游的。这让我很开心,因为不会被突然的撞到,也不会在水里像交通堵塞一样了。 每天 1000 米,其实没到极限。只是游到这个量,就觉得差不多了,再游下去有点无聊。毕竟是一个人,每天往往返返离家 9.2 公里的游泳馆,只因为那里是非常少有的标准泳道——要是有个伴,或者在水里能痛快的听歌就好——每次都这么想。 不过这样的 1000 米也足够让人心情愉悦,尤其是游完出来,站在奥体中心宽敞的广场上,那个风直接过来扫我的身体,整个人舒服地像躺在一片飞舞于半空中的叶子上。 习惯了每天去游泳后,偶尔因为有约没去,就会觉得有些头昏脑胀,好像被我忽略的坚持在暗中偷偷的惩罚我,还堵着气说第二天也别来了。 但是只要没事,是一定会来游的。因为喜欢游的时候可以无限放空,因为喜欢游完后的秋风让我觉得踏实。 这种踏实,和前面的不同,这是满载着元气和轻松的踏实,是享受孤独的踏实。 那天二珂和我聊天,突然问我,“你觉得你是个独立的人吗?” 我毫不犹豫地就说了“是”,并且补充:“我特别喜欢一个人的时候。” 仔细想想,好像是这样。每次不管和谁只要连续几天都腻在一起待久了,就总会觉得不够自在,不管是多么亲密的关系也好,向往了多久的时间也罢,我好像总需要一个人喘气的大空间,和一个人使用的小时光。 不过就算这么说,孤单的时候还是有,想要人陪的时候还是有,那种时刻就选择性的忽略了这种洒脱的主张,转而变成一个细腻的猫头鹰,还有点脆弱。 所以游完泳后的秋风,就变得格外不同。 总是有人问我,一个人好还是两个人好? 其实这个问题永远不会有答案。因为不同心境的你,需要的是不一样的。 我觉得,我们都不应该提前给自己准备好任何答案。 不管是担忧的后果还是盲目的自信,不管是生活方式还是理想追求。答案这种东西,就是要由自己漫长的人生来回答的,提前写好放在自己面前的话,就走不出去了。 在每个当下,只要让下一秒的自己觉得上一秒过得很踏实,那就足够了,因为踏实是最诚实的感受,是无法欺骗自己,也无法逃避的。 日后回忆起来,有些瞬间还是让人觉得后悔,在几十年后让你觉得唏嘘,这也是时间的事情。因为没有人知道,如果那时选择了另一个,会不会不一样?会不会更好? 所以,选择一些会让自己踏实的事情吧。 然后你去站在秋风里,稳如踩在一片起飞后的叶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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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个粗人,不会写什么漂亮话。”
我踮起脚,透过大门可以看到院子里的夹竹桃又开了。 我知道你的佣人常常忘了浇水,于是我有时会爬上高高的墙,偷偷替它们浇水。真奇怪,你却从来没有发现。 夹竹桃开得像一片绸子,像你头上的装饰。 我已经给你写了几封信了?竟不记得,大抵是和花朵的数量相似罢。 — 第一封信 —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是从车上很快乐地跳下来,辫子活泼地飞起,像是忙碌的燕子。你的袖口绣着青花,据说叫做卷草纹。 佣人在后面追啊追,也追不上你。也是,谁能追得上高飞的雨燕呢? 我只能抵下头,忙于搅拌我金黄色的糖浆,心也随着那温柔的螺旋而晕眩了。我吹糖人儿——这绝对是我这么多年吹得最丑的一个了。我放下它——还是看看面人儿有没有摆好罢。 你却向我走来了,掏出几个铜板要买那个糖人儿,我只得把它递给你,颤抖着双手,觉得这是对我温柔的惩戒。 佣人抢先接过它,她对你说,“多脏啊,小姐怎么能吃这种东西。”她让你看我的手。 我微笑着伸出双手,白皙而且年轻。最让我骄傲的,也许就是我的双手了。 你并没有看,你跳着脚去抢糖人儿,嘴里还嚷着,“才不脏呢,一点都不脏,是小兔子,多可爱啊。” 我记得我怔住了。做得那么丑,你竟看得出是兔子。 我没有接过铜板。我笑着说,“送给你。” — 第二封信 — 猜猜我是怎么知道你家在哪的? 你的口袋破了一个小洞,撒了一路的红豆。你都不知道。 集市的人散去之后,我和附近卖炊饼、卖结绳家的小孩儿故意去你家门外踩方格儿、丢手绢儿,你好奇地向门外张望,怯生生不敢出来。 我叫你一起来玩。至少有一阵风的时间,我们是很开心的。 后来,你跌倒了,手掌擦破了皮,白色青花的袖口沾上了血污。我用唯一的手绢为你清理伤口,你都没有哭。另外两个小孩子一边嘟囔着真娇气,一边做着鬼脸。 佣人出来了,带着一张很生气的脸。 尽管你努力向她解释,她还是骂我、打我——庆幸的是她没有打我靠着吃饭的双手,不幸的是让你看见我狼狈的样子。 我一声不吭,只费力地向着你微笑,明知那笑容并不好看。 后来一个人再去的时候,我发现我们在门口用石头划出的方格子,竟然变成了漆画的,十分奢侈。 我知道你想让我们再来玩。一个人也许没法玩吧,格子再漂亮,也没有欢声笑语了。 我心疼着,猜测你的寂寞。 — 第三封信 — 人们都说我的小玩意儿越做越好了,你也有稍微这样觉得吗? 你长高了,辫子也更长。你会写弯弯曲曲的外国字,把它们写在我的小本儿上。你告诉我,这个字的意思是“朋友”。 后来,我用彩色的面把字拼出来,系在红绳上,你收下了,也递给我一块扑簌簌掉着粉的精巧糕点。 每次你来,我都画下你的样子,因为匆匆,只能一次画一部分。 好开心你把我当做朋友。 好不甘只是朋友。 — 第四封信 — 你家开始为你准备嫁妆了。 我没有什么打算,我从小就是独自一人,没有人替我张罗这些。尽管我比你还大一岁,又怎么会有什么媒人。炊饼店的年轻人倒是找过我,我却拒绝了。 工艺小摊越做越大,最后竟有了店面。 路过你家,尽管知道你不在,也会向内张望。 夹竹桃因为没人打理,呈现出萎靡的神态,好像年幼的我蹲在市集的角落喊着卖糖人儿,冷风灌进单衣,直让人咳嗽。 好罢,那就让我来浇水罢。 — 第五封信 — 你和他路过我的小店,买了好些装饰要放在新家里。你对他说,我是你小时候的朋友。 我估计他是不懂这个词的,因为他看我的眼神,和那些人看我时一样。 我站起来——向来是不喜欢仰视男人们的,尤其是你的男人。 后来,你们走了。夹竹桃开了几度,我也没有再见过你。 今年的夹竹桃又开了。一个男人领着一个小男孩儿来我的店里。小男孩看着我桌上的雕塑,目不转睛。 “爸爸,你看这个,像不像妈妈?” “别乱讲话。” “工匠师傅,这个怎么卖啊?”小孩儿指着那雕塑问。 “不卖。”我看着他的样子,说话奶声奶气的自己个儿还有模有样,硬了十年的一颗心突然软了,“只送有缘人。” 其实那些所有的信,我都没有送给你。 我知道,你已经不在了。听说那个男人又娶了别家千金,但是这个孩子是你的罢,你们好相像。 我把一封封信烧成灰,埋在夹竹桃下。 我只是个粗人,不会写什么漂亮话,希望你如同包容我做的粗劣的小兔子一样,在山北水南看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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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不敢写她的故事。
那个冬天,她在镜子里面看见了三个倒影。 转身越走越远,影像却还呆在原地。镜子里的三个她抿起嘴唇,神色中毫无倦意。 …… 房门敞开着,传出来轻微的呼吸声。 从天边流泻下来的白色月光穿过浓厚的越晚,钻进屋子为我的视野开路。我看见屋里坐着一个女人。 她看上去就像一片灯光躺在黢黑不动的湖里,那般节制,悄无声息。眼神里还闪着淡漠的星芒,并不悲伤,只是那种男人都不大喜欢的样子,高傲、薄凉。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走进去,哪怕每晚每晚,她都待在那里。 我找了把椅子坐下,开始对她讲自己的事,家庭、工作、生活、困惑,她就坐在我面前安静地听,偶然莞尔一笑,询问两句,算作回应。 那种分寸和节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好像她从来不快乐,也从不会失落,只是规矩地降落在世界一隅,从不多看男人一眼,哪怕多少女人会主动跟在我身后,不管是为了什么理由。 但是你也不要误会,她绝非是那种从未接触过男人的女子,正相反,她待人接物的每一个动作、每一种神情都恰到好处,克制,却又自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把两个这样矛盾的词放在一起用以形容她,但她给我的感觉竟就是这样,万花丛中,波澜不惊。 我见过她很自然地为别人倒酒、取衣服,甚至系扣子,或者在对方洗过手后递上一方纸巾,当然这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不过让我奇怪的,好像在她的脑海里,全世界并没有男女老少之别,她对所有人都是相同的。 相同的好,相同的关切,相同的冷漠,相同的热忱。 直到那一天,我走进屋子,和她彻夜长谈。 其实不过是第三次相遇。 她开始对我笑,从节制,到明媚,再到放肆。 我忽然觉得她也是有温度的,和我喜欢的其他女孩一样,会说俏皮话,喜欢看夜景。 她告诉我上海是座充满欲望的城市,霓虹灯再美藏着的也都是永不餍足的野心。说这话那一刻,她仰起脸看着我。 “那我带你离开上海啊。”这个声音就在我心里撞击,却迟迟未能出口。因为其实我早已经知道了答案。 她带我去看过一场电影,叫作《穿普拉达的女王》,内容太多了,只隐约记得里面有个年长的女人说过: “这就是所有人都想要的生活。” 我知道。 这是所有人都想要的生活。 所以我从不去写她的故事,因为她曾说她讨厌会写文章的男孩子。 “他们身上有那种我不喜欢的气质。你知道吗,我更喜欢单纯真诚的男孩子。” 我知道,不是我。 只是那天,她忽然站起身,走到镜子面前——继而里面出现了三个倒影。 …… “我停不下来。”我听见她这样对我说。 然后她就消失了。 可是三个倒影还在。 其中一个影子从光滑的镜面中走了出来。另外两个就在镜子里面坐下。 …… 那影子走到我面前,踮起脚,看着我的脸,问: “如果我愿意停下来,你能不能带我离开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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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交往过的100个男人,没一个想娶我。”
成为女人嘴里的坏女人前,阿诗是个好阿诗。 那时,她有个正正经经的男朋友,名叫赵离。 跟所有年轻女孩一样,她愿意为赵离付出一切,夏天的蒲扇,冬天的鸡汤,还有对白头偕老的憧憬。 赵离的手机坏了,阿诗就拿出了自己的生活费,往他卡上打。 赵离拿了这笔钱,买了新手机,还剩下几百,就去跟一个叫田田的女孩开了房。 田田不爱赵离,田田谁都不爱,她只是寂寞。寂寞了,就与男人上床。 赵离和田田从酒店出来,田田给他一个飞吻,就截了一辆的士,扬长而去。 她最清楚怎样勾住男人的魂魄。 她的上衣,她的裙子,她的高跟鞋和口红,每一样,都是致命的性感毒药。 她喜欢看男人汹涌的欲望,更喜欢看他们顺遂的恋情,掀起惊天骇浪。 那股骇浪,险些要了阿诗的命。 阿诗在手机里,发现了赵离和田田约会的短信,还有一张田田的照片,烈焰红唇,衣不蔽体。 她难以想象,平时老实巴交的赵离,怎么会跟这种女人在一起。 短短一天间,她关于爱的所有信念,通通崩塌了。 没有一生一世,没有矢志不渝,忠贞和誓言都是假的,爱情不过是谎言和欲望堆积的海市蜃楼。 阿诗和赵离,分手了。 好阿诗变成坏阿诗,却还是因为赵离。 半年后的一天,阿诗去给朋友庆生,第一次去了酒吧。 朋友说:“你穿成这样怎么行?又不是上学。” 她们很认真地帮阿诗化了妆,又让她换上了小短裙和高跟鞋,最后还用卷发棒,烫了烫她的发尾。 面目一新的阿诗,在酒吧遇到了赵离。隔着一张吧台,赵离和一群朋友在划拳,阿诗偷偷地用眼角瞥见,他喝得有些醉了。 朋友都去跳舞了,阿诗不敢去,就独自坐在座位上。赵离就在这时走了过来。 他絮絮叨叨说了许多酒话,说他犯了错误,说他怎么后悔,随后,他伸手去拉阿诗的手。 他说:“阿诗,你今天真好看……” 那是阿诗第一次看到那样的赵离。他眼里的光,迷离,而又蠢蠢欲动。 在此之前,她曾想过一万次,赵离只是一时冲昏了头,是田田魅惑了他。 直到此刻,她才惊觉,没有谁勾引谁,她一心一意爱过的男人,原本就是一头被欲望驱使的兽。 原来,男人都喜欢得不到的女人。 那一晚,阿诗和赵离,去了酒店。那个赵离,是她从不认识的赵离,他的殷勤,他的主动,都成了她伤口上的盐,渍得她生疼。 醒来以后,阿诗也成了新的阿诗。 阿诗开始跟不同的男人来往。 她给所有人希望,但只跟少数人交往。 她学会了钓凯子,也学会了养备胎,她身边的男人越多,她就对爱情越失望。 多得是想睡她的人,但没有人真心爱她。 她交往过一个开酒庄的老板,给她送包,给她送鞋子,但两个月后,他要去外地拓展生意,一声不吭地就扔下了她。 她还交往过一个摄影师,特别浪漫,带她去旅行,带她去写生,但最后她才发现,他的真正目的,是想说服她拍裸体写真。 阿诗走马观花似的,告别了一任又一任男朋友。直到她遇到了张朋。 张朋是高校老师,照理说,他们不该有什么交集。但命运的安排总是不讲理,一次意外事件,让他们走到了一起。 那天,阿诗开车去吃饭,倒车入库时,蹭了隔壁的车门。 张朋敲开阿诗的车窗,一本正经地告诉她:“你蹭我车了。” 那一刻的阿诗,是慌张的。她有些羞赧,又满脸愧疚。张朋说,就是那个怯生生的阿诗,打动了他。 他没有责备阿诗,反倒请她吃了顿饭。更有意思的是,饭间,他居然只是认真地教她如何安全驾驶,没有一点别的意图。 这对如今的阿诗来讲,倒是一件新鲜事。男人爱新鲜,女人也爱。 阿诗想要征服他,是那种很干净的征服,她想谈恋爱了。 她已经太久没有认认真真地谈恋爱了。 浪够的女孩,想要认真地谈恋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张朋这种正人君子,自然有正人君子的通病——他总爱揪住她的过去不放。 他逼问她跟多少人上过床,等她真正告诉了他,他又嫉妒得发狂。他们疯狂争吵,他们彼此折磨,每次吵了架,阿诗就去喝酒。 爱情真苦啊。她有时候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自讨苦吃。 她怀念从前没心没肺地穿梭在绿叶丛中,没人真心待她,她也不真心待人,今朝有酒今朝醉,反倒轻松愉快。 不像爱情,每次都揭下人三层皮。 人在爱情里,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阿诗喝醉了,又哭着跑回去,她求张朋原谅,她发誓跟过去一刀两断,她发誓变成他爱的样子。 然而,用不了几天,他们又吵。 张朋说,他见不得阿诗的纹身,那是她和别的男人留下的污点。他还讨厌她无意流露的媚态,看起来轻佻又廉价。 吵到最后,他疲了,累了,就蜷在沙发上说:“我们分手吧。我想找的,是能够跟我共度一生的女孩。” 阿诗苦笑。 她终于变成了男人都想睡的样子,他们却又嫌弃她,不是他想娶的样子。 算了,分吧。阿诗搬出了他们同居的房子。没过多久,张朋就订婚了,跟他订婚的女孩,单纯,懵懂,像极了从前的阿诗。 好女孩,下厅堂,坏女孩,走四方。 坏女孩阿诗,开始天南地北地闯荡。她收到了很多朋友的婚讯,那些爱的、不爱的,到了二十几岁的年纪,都像得到某种自然力量的感召,不约而同地结了婚。 阿诗祝福他们。又有一点小嫉妒。为什么,偏偏不是她? 那年夏天,她去三亚度假,漫步在海岸线边,突然看到有人在拍婚纱照。 阿诗去凑热闹。无论哪个年龄的女孩子,看到有人出嫁,总是想多看两眼的。 她拨开人群走上去,一眼就认出了新娘的脸。那是好多年前,把她爱情理想摧毁得粉碎的女人。 摄影师在喊:“田田姐,笑一个。” 新娘笑了,阿诗却哭了。曾经的坏女孩,已经成为好女孩了。 而她呢,这个曾经的好女孩,幸福又在哪里? 她越来越不明白爱情,也越来越不明白男人。 他们永远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永远热爱放荡的肉体,却又永远期待纯洁的灵魂。 何其荒谬。 太阳有些毒辣,田田拍得累了,拖着裙摆坐到一边休息。 新郎跟在她身后,唯唯诺诺地听她数落,她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通,他一边赔笑脸,一边扭开矿泉水。 阿诗突然觉得,人间真是一出荒唐的喜剧。浪够了的男人,想娶乖乖女,浪够了的女人,又嫁了老实人。 算了,阿诗累了,是真的累了。 她向公司申请外调,去了更远更远的远方。 图片 远方很远,也很苦。时常要通宵加班,时常要连轴出差。 在孤独而清苦的疲惫旅程中,她渐渐想明白一个道理,赵离也好,张朋也好,她跟一切男人交往时,都犯下了一个致命错误——她从未真正地爱过自己。 她把爱情当做了一切,把男人当做了一切,为他们宿醉,为他们游戏人间,为他们改变自我,这样的奉献,是注定要吃尽苦头的。 吃尽苦头的阿诗,收到的最后一封喜帖,来自赵离。 赵离要结婚了,新娘是他们从前共同的好友,一个高高瘦瘦,不怎么说话的善良女孩。 他用了五个字宣布婚讯,五十个字感怀从前,五百个字诉说相思,最后,他问:“最后一晚,我能见见你吗?” 呵,男人啊,男人。他直到现在,还想睡她。 但阿诗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阿诗。她什么都没说,按下了手机截图,随手转发给了那个可怜的准新娘。 滚蛋吧。渣男。 余生,她谁都不想取悦,只想好好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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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动森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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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自己仍然不停走着 天亮了天暗了 这里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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